時??間:2022年9月20日(星期二)上午10:00
地??點:最高人民法院全媒體新聞發布廳
出席嘉賓:最高人民法院環資庭庭長 劉竹梅
最高人民法院環資庭副庭長 李明義
最高人民法院環資庭二級高級法官 劉小飛
主?持?人:最高人民法院新聞發言人 李廣宇
發布內容:介紹環境資源審判護航美麗中國建設相關情況,并回答記者提問。
最高人民法院環境資源審判庭庭長 劉竹梅
各位記者朋友:
大家上午好!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謀劃開展了一系列根本性、開創性、長遠性工作,美麗中國建設邁出重要步伐,創造了舉世矚目的生態奇跡和綠色發展奇跡。人民法院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著力構建中國特色專門化環境資源審判體系,不斷滿足人民群眾優美生態環境需要,為美麗中國建設保駕護航。2021年5月,習近平總書記向世界環境司法大會致賀信指出“中國持續深化環境司法改革創新,積累了生態環境司法保護的有益經驗”,這是對環境資源審判改革成效給予的充分肯定。十年來,人民法院持續推動環境法治進程,環境資源審判已成為展現人民法院司法為民、公正司法的重要窗口,成為服務保障生態文明建設的重要力量。
一、筑牢思想根基,新時代環境司法理念全面樹立
堅持黨的領導,確保環境司法正確方向。人民法院始終把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習近平法治思想作為環境司法工作根本遵循,把政治建設放在首位,毫不動搖堅持黨對環境資源審判工作的絕對領導,深刻領悟“兩個確立”的決定性意義,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確保環境資源審判工作始終朝著正確方向前進。
堅持人民至上,守護生態環境民生福祉。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將人民群眾對美好生活的向往作為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通過司法裁判回應民生關切,保障人民群眾在健康、舒適、優美生態環境中生存發展的權利,使人民對美好生態環境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實、更有保障、更可持續。
堅持生態優先,維護國家生態安全屏障。貫徹總體國家安全觀,嚴厲打擊非法獵捕、交易、食用野生動物犯罪,依法審理涉瀕危物種、生態破壞和生物遺傳資源流失等案件,加強對遺傳多樣性、物種多樣性及生態系統的司法保護,有力維護國家生態安全、生物安全和公共衛生安全。
堅持綠色發展,促進人與自然和諧共生。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把握發展經濟與保護環境之間互為基礎、互為目標、相互協調的關系,找準統籌生態環境保護、經濟社會發展和保障民生的平衡點,促進資源節約循環利用,協同推進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和生態環境高水平保護。
堅持系統保護,推動生態環境協同治理。統籌推進山水林田湖草沙一體化治理和保護,不斷提升環境修復的系統性、整體性、均衡性。以司法裁判引導市場主體、社會公眾增強環保意識,推動構建源頭嚴防、過程嚴管、損害嚴懲、責任追究和充分修復的現代環境治理司法保障體系。
堅持用最嚴格制度最嚴密法治保護生態環境,強化生態環境法治保障。堅決扛起司法保障生態文明建設重任,嚴格適用生態環境保護法律、法規、規章,有效遏制環境違法勢頭,實現生態環境保護刑事、民事、行政責任的有效銜接,使生態環境保護法律法規成為“長出牙齒”的嚴規鐵律,形成生態環境司法保護“中國之治”。
二、發揮審判職能作用,服務大局工作更加有力
依法審理案件,推進法治進程。十年來,人民法院圍繞黨和國家工作大局,充分發揮環境資源審判職能作用,服務保障生態文明建設。嚴懲破壞生態環境犯罪,審結環境資源刑事案件24.4萬件;充分救濟環境民事權益,審結環境資源民事案件137.8萬件;支持并監督行政機關履職,審結環境資源行政案件34.3萬件;落實環境有價、損害擔責,審結環境公益訴訟案件1.58萬件;依法追究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責任,審結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案件335件。共審結各類環境資源案件196.5萬件,一系列標志性案件載入史冊,有力推動生態環境法治進程。
攻堅污染防治,守護環境權益。在法治軌道上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加大對重點區域污染案件審理力度。各級法院依法嚴懲偷排廢水,跨域傾倒、處置危險廢物等突出犯罪,依法審理涉重污染天氣、黑臭水體整治等案件,有力維護和改善人居環境,使綠水青山的“生態顏值”和人民生活的“幸福指數”同步提升。最高人民法院審結“騰格里沙漠污染”公益訴訟案,上海法院審結“洋垃圾”案,江蘇法院審結泰州“天價”水污染案、長江航運船舶偷排含油污水案等典型案件,讓守護環境權益的法律條文變為鮮活司法實踐。
服務減排降碳,應對氣候變化。專題研究碳排放權交易糾紛司法規則,起草司法助力碳達峰碳中和目標指導意見。各級法院依法嚴格追究虛報、瞞報溫室氣體排放數據等違法行為責任。浙江法院審結非法銷售汽車尾氣“年檢神器”案,四川法院建立“綠色金融訴源治理工作站”,江蘇、上海、浙江、福建法院簽訂保護海洋“藍碳”資源框架協議,以務實舉措守護碧水藍天。
保護多樣生物,鞏固生態安全。落實生物多樣性保護國家戰略,明確生物種群及生存環境司法保護裁判規則。各級法院全鏈條打擊非法捕撈、危害野生動植物等違法犯罪,堅決遏制外來物種入侵,豐富生物種群恢復司法舉措。云南法院審結“綠孔雀預防性保護”案,四川法院審結“五小葉槭保護”案,江蘇法院審結“非法捕撈長江鰻魚苗”案等重大案件,宣示維護生物安全鮮明司法導向,穩固國家生態安全屏障。
助力產業升級,強化司法供給。發布服務保障新時代生態文明建設指導意見,開展排污權交易、綠色金融等新型案件裁判規則研究,保障新業態健康發展。各地法院妥善審理涉高耗能、高污染企業規劃、建設生產糾紛案件,推動產業結構綠色升級。福建法院探索“生態司法+救助保險”機制,山東法院探索“綠色執行”,浙江法院在破產重整案中設置“環保承諾”投資條件,擦亮綠色這一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的鮮明底色。
統籌保護開發,優化資源利用。貫徹保護和可持續利用自然資源原則,發布嚴懲盜采礦產資源犯罪指導意見,維護礦產資源和生態環境安全;在特殊區域合作勘查合同糾紛案中,對重點生態功能區礦產開采合同進行特別審查,嚴守生態保護紅線和資源利用底線。黑龍江法院審結非法開采泥炭土案,有力保護黑土地這一“耕地中的大熊貓”。
保障區域協同,推動系統治理。主動將環境司法融入京津冀、長三角一體化,粵港澳大灣區建設、長江經濟帶發展等國家區域協同發展戰略。最高人民法院發布服務保障長江、黃河流域生態文明建設與綠色發展意見,長江流域11+1省市、黃河流域9省區高院分別簽署環資審判協作協議,京津冀、長三角、大運河、南水北調沿線等法院共建多層次司法協作機制,服務流域區域系統化保護和一體化發展。
三、加強頂層設計,環境資源裁判規則體系日益完善
強化政策指引,明確目標導向。十年來,最高人民法院先后出臺新時代加強和創新環境資源審判工作意見等司法政策文件15部,召開3次全國法院環境資源審判工作會議,舉行貫徹“兩山”理念座談會,指導各級法院準確把握形勢任務、工作理念和目標導向,全面推進環境資源審判各項工作。
注重經驗轉化,完善裁判規則。制定環境污染犯罪、環境侵權、環境公益訴訟等司法解釋21部,構建起務實管用、嚴格嚴密的環境資源裁判規則體系。發布環境侵權禁止令、懲罰性賠償等司法解釋,以預防性、懲罰性司法措施及時有力保護生態環境。立足審判實踐經驗總結,積極參與民法典、長江保護法等立法工作,推動民法典確立綠色原則,完善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
強化類案指導,統一裁判尺度。充分發揮指導性案例、典型案例規則補充和示范指引作用。發布“三清山巨蟒峰”案等環境資源指導性案例26件、典型案例26批280件,保護對象涵蓋各類環境要素和生態系統。運用案例發布短、平、快的優勢,提供及時、具體、操作性強的司法指引,弘揚環境司法理念,促進裁判尺度統一。
創新裁判執行方式,助推生態環境修復。各地法院貫徹恢復性司法理念,遵循自然規律,探索創新補植復綠、增殖放流、勞務代償、技改抵扣、認購碳匯等多種環境資源審判獨有的裁判執行方式,建設系列生態司法修復基地,為不同類型自然環境、生態系統提供全方位修復選項。
四、深化改革創新,中國特色環境資源審判體系基本建成
四級聯動,健全專門審判組織。最高人民法院專門設立環境資源審判庭,批準設立南京、蘭州、昆明、鄭州、長春環境資源法庭。全國法院結合生態環境保護實際需要,已設立環境資源審判專門機構或組織2426個,涵蓋四級法院的專門化審判組織架構基本建成。
三審合一,落實歸口審理機制。將環境資源刑事、民事、行政案件歸口至環境資源專門審判機構或組織審理,促進懲治犯罪、賠償損失和修復環境協調統一。最高人民法院及28家高級法院實行環境資源審判職能“三合一”歸口,云南、江西、浙江、四川等地法院探索涵蓋執行的“四合一”歸口機制,將生態環境保護理念貫穿到審判全領域、全過程。
多元探索,推進集中管轄模式。深入探索多元化跨行政區劃集中管轄模式,破解環境保護“主客場”問題,推進生態環境系統治理,提升審判專業水平。江蘇推行環資審判“9+1”機制改革,形成以南京環境資源法庭為核心、9個生態功能區法庭為依托的集中管轄審判體系。甘肅調整林區法院設置,實現全省重點林區和國家級自然保護區案件跨行政區域全覆蓋。
審學結合,鍛造專業審判隊伍。最高人民法院成立環境資源司法研究中心,在重點高校設立理論研究基地,在青海玉樹等法院設立實踐基地,組織11期環境資源審判培訓班,舉辦案例大講堂、綠色司法論壇,加強理論實踐融合研究,鍛造專業化審判團隊。開展優秀成果及先進評選工作,403篇裁判文書、204篇調研成果獲獎,50個先進集體、100名先進個人受到表彰,展現環境資源審判隊伍干事創業昂揚風貌。
五、延伸司法職能,服務保障工作機制不斷健全
提升智能水平,匯聚共治合力。深化智慧法院建設成果運用,建設并上線運行“上下貫通、橫向聯通”的全國環資審判一張網。最高人民法院與推動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簽署協同治理合作協議。各地法院加強與公安、檢察及行政機關協作配合,建立信息數據共享、證據調取采信、案件線索移交等機制,深化執法司法聯動。
深化公眾參與,推動多元解紛。建立環境資源審判專家咨詢庫,探索有專門知識的陪審員陪審模式。加強司法公開,傾聽社情民意,依法保障人民群眾對環境司法的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完善調解、協商、仲裁等非訴訟糾紛解決機制,高效便捷滿足群眾多元化環境司法需求。云南法院在“亞洲象繁育中心”駐地掛牌成立“人象和諧法律服務點”,加強人象矛盾糾紛源頭預防和前端化解。
開展普法宣傳,提升法治意識。打造六五環境日集中宣傳普法品牌,連續六年發布環資審判年度報告,英文版登載于聯合國環境規劃署門戶網站。最高人民法院舉辦“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環境資源審判成果專題展,各地法院設立生態修復教育基地及普法展示館,開展豐富多彩的環境司法宣傳活動。福建法院設立首個生態環境審判碳匯教育基地,江西法院設立鄱陽湖生物多樣性司法保護基地,推動形成簡約適度、綠色低碳的生產生活新風尚。
六、深化國際交流,貢獻全球環境司法治理中國方案
共建美麗地球,形成國際共識。積極參與全球環境治理,成功舉辦世界環境司法大會,起草并推動通過《昆明宣言》,明確環境司法應秉持公平、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及各自能力原則,保護和可持續利用自然資源原則,損害擔責原則“三大法治原則”,積極適用預防性、恢復性司法舉措、公益訴訟和多元化糾紛解決方式“四項司法舉措”,緊扣環境司法專業化、信息化、國際化“三個工作著力點”,達成國際環境司法“最大公約數”,為推動建立公平合理、合作共贏的全球環境司法治理體系提供中國方案。
加強交流互鑒,增進了解認同。最高人民法院舉辦博鰲亞洲論壇環境司法分論壇、金磚國家大法官論壇并會簽《三亞聲明》,組織召開氣候變化司法應對等多場國際會議,形成《環境司法國際研討會北京共識》等重要成果,參加《生物多樣性公約》第十五次締約方大會生態文明論壇、世界自然保護大會高級別圓桌會議等研討活動,宣傳中國環境司法工作成效,不斷拓展國際交流廣度深度。
分享司法成果,貢獻有益經驗。用案例這一世界各國均“聽得懂的語言”,向世界展示中國環境司法有益探索和成功經驗。聯合國環境規劃署數據庫專門設立中國環境司法板塊,收錄兩批20件中國環境資源審判典型案例和4部年度報告。出版《中國最具影響力的環境資源案例》,多起案例在國際上獲得高度贊譽,“綠孔雀保護案”被評為全球十大生物多樣性案例之首。聯合國環境規劃署在該書序言中評價:中國在推進環境法治方面取得了令人矚目和振奮的成就,在全球環境治理中處于引領地位。
潮平兩岸闊,風正一帆懸。黨的十八大以來,人民法院專門化環境資源審判工作走過了意義非凡的十年,實現了從無到有、從小到大、由弱到強的跨越性發展,一件件標志性案件,一系列司法創新舉措成為法治護航美麗中國建設的鮮明注腳。在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征程上,人民法院將繼續深入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深入踐行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習近平法治思想,忠誠履行生態環境司法保護職責使命,堅定守護天藍地綠水清的美麗中國,努力為建設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現代化貢獻司法力量。